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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2016年度河南省高校青年骨干教师资助对象进行考核的通知

【来源: | 发布日期:2019-11-14 】

学院各系部:

根据《关于对2016年河南省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人选进行考核的通知》(教高〔2019〕764号),学院于近期开展相关人员的考核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考核对象:2016年获资助的高校青年骨干教师

二、考核内容:主要考核青年骨干教师在三年培养期内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包括教学水平、科研能力、团队建设、项目成果、社会服务等方面。

三、考核程序

(一)提交相关材料

1.考核报告一份(见附件)

2.培养期间与课题相关的所有科研业绩原件。

3.培养期间与课题相关的科研业绩复印件,包括:科研项目立项证书、获奖情况;以第一作者发表论文检索、全文、刊载杂志封面及目录;著作、教材封面及目录。

以上材料请于11月14日下午5:00之前提交至教务处。

(二)汇报与考核

学校组织召开考核会,2016年获资助的青年骨干教师围绕考核内容制作PPT并进行10分钟汇报(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专家通过听取汇报、审议材料、现场答辩等方式进行评议和考核。

四、其他

按照省教育厅通知,青年骨干教师考核等次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未完成培养计划目标者,考核应为不合格。考核合格者,将颁发“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证书。考核不合格者和违反道德规范、弄虚作假经调查核实后,将追回拨付经费。

                                                          教务处

2019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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