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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院级 教学名师、教学能手评选的通知

【来源:教务处 | 发布日期:2021-05-06 】

各教学单位:

为大力表彰在教学和人才培养领域做出突出贡献的教师,调动广大教师的教学积极性,发挥优秀教师的示范引领作用,推动教师队伍整体水平和教学质量的提高,依据《河南艺术职业学院院级教学名师、教学能手评选办法(试行)》(豫艺字〔2018〕29号)精神,结合近几年职业教育发展的变化,经研究决定开展院级教学名师、教学能手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以二级学院为单位进行评选,包含所有任课教师和系管教师。(新成立二级学院的教师,在原隶属单位参加评选。)

二、评选条件

1、师德标准。热爱社会主义祖国, 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对教育思想和教学方法有重要创新, 教学成果和教学质量突出;为人师表,师德高尚,在教师和学生中享有较高的声誉。

2、资格要求。长期工作在教学一线,且具有相关企事业单位一线工作、实践经历,持有普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书,符合主讲教师资格的在职在岗的专兼职教师;申报当年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的教师均可参加教学名师评选,申报当年具有讲师以上职称的教师可参加教学能手评选。

3、教学工作要求(近三年为2017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近五年为2015年1月1日—2020年12月31日,2020年扩招班课程计算在内。)

(1)教学名师条件。能系统讲授2门及以上课程,主讲课程须为院级及以上在线开放课程(精品课程);近三年完成教学工作量,教师业务考核每学年均为优秀,无发生任何教学事故;努力从事主讲课程的教学改革和建设,承担有学院及以上教学改革项目,自觉指导和帮助中青年教师不断提高教育教学水平和科研水平,对学院的教学发挥了示范引领作用;积极参加教师教学能力大赛及青年教师课堂创新大赛。

(2)教学能手条件。能系统讲授1门以上课程(其中至少有一门是基础课);近三年完成教学工作量,教师业务考核至少两学年为优秀、一次为称职,无发生任何教学事故;努力从事主讲课程的教学改革和建设,参与过学院及以上教学改革项目或承担学院公开示范课;积极参加教师教学能力大赛及青年教师课堂创新大赛。

4、学术水平

(1)教学名师条件。长期从事文学艺术或科学技术的研究,并取得被同行公认的研究成果。有符合时代特点的教学理念,在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改革方面取得突出成绩,做出重要贡献。应具备下列条件中的四条:

①近五年,主持或参与省部级教科研项目1项以上并结项。

②近五年,在核心期刊发表论文2篇以上。

③近五年公开出版主编教材1部以上,或参编教材2部以上,或专著1部以上。

④参加职业院校教学技能竞赛、表演、绘画展览等与教学有关的竞赛活动获省级一等奖或国家级二等奖以上。

⑤指导学生参加技能竞赛获省级一等奖或国家级二等奖以上。

⑥担任学院教学质量工程项目负责人。

⑦获得院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国家级教学成果奖排名前五名,省级教学成果奖排名前三名,院级教学成果奖为主持人)。

(2)教学能手条件能够积极进行教科研的研究或艺术创作,并取得较好的研究成果。积极开展教学方法研究与应用,因材施教,方法灵活,教学效果良好。应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二条:

①近五年,参与省部级教科研项目1项以上并结项。

②近五年,在核心期刊发表论文1篇以上。

③近五年,参编教材1部以上。

④参加教学技能竞赛、表演、演播、绘画展览等与教学有关的活动获院级一等奖2次以上或省级三等奖以上或国家级奖励。

⑤参与指导学生参加技能竞赛获省级三等奖以上或国家级奖励。

⑥参与院级教学质量工程项目或专业建设项目。

5、企业经历与社会服务能力要求

具有企事业相关技术岗位的工作经历,至少拥有一项职业资格证书,在行业协会(企业、单位、机构)兼任相关技术职务,并取得一定工作效果;面向行业企业实际需求,开展相关培训、生产和服务项目,并取得一定效果。

三、评选推荐工作及安排

教学名师、教学能手评选每两年评选一次,今年评选教学名师5名,教学能手15名。院级教学名师、教学能手确定程序为:材料评审、专家评审,按6:4的权重比例,依据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我院的教学名师、教学能手。

1、教师申请。符合上述条件的教师填写《河南艺术职业学院教学名师候选人推荐表》、《河南艺术职业学院教学名师评选简表》或《河南艺术职业学院教学能手候选人推荐表》、《河南艺术职业学院教学能手评选简表》(见附件),向所在系部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材料。

2、系部推荐。按评选条件各系部对申请人采用听课、教案检查、同行和学生评议、事迹材料评选等多种形式进行教学名师预选工作,择优向学院推荐候选人。教学名师的推荐比例占本部门教师总数(含系管)的3%,教学能手的推荐比例占本部门教师总数的5%。各二级学院推荐的候选人在本部门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按要求将审核后的申报材料集中报送教务处。

3、组织评审。教务处组织评委会,对照评选条件,按照评选程序,对推荐人选情况进行全面评审,并据此推荐省级教学名师候选人,报院长办公会研究确定。

四、评审机构

由学校具有教学型高级职称的有关专家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评审组,负责“教学名师”、“教学能手”遴选工作,评审组下设评选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务处。

五、荣誉及奖励

1、对评选出的院级教学名师和教学能手由学院颁发荣誉证书,并实行一次性奖励,教学名师奖励5000元,教学能手奖励3000元。

2、学院从具有高级职称的院级教学名师中推荐人选参加省级、国家级教学名师评选;优先从具有副高职称的教学能手中推荐人选参加院级教学名师。教学名师不得越级评选。当选省级教学名师一次性奖励10000元(含上级奖励),当选国家级教学名师一次性奖励30000元(含上级奖励)。

3、当选院级教学名师、教学能手的人员,在职称评审、评先晋级等方面优先考虑。

六、报送材料时间要求

1、5月14日之前,各系部按要求推荐候选人,并集中候选人材料,完成部门公示工作。

2、5月18日之前,各系部按要求将审核后的申报材料集中报送教务处。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教学名师、教学能手的评选工作,鼓励推荐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四有”好教师参选,要真正选拔出在师生心中威望高的教师。

附件1:教学名师评选简表

附件2:教学能手评选简表

附件3:候选人推荐表

                                                                                                      教务处

2021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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