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5年河南省教师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部):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5年河南省教师教育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的通知》(教办师〔2025〕107号)要求,为做好我校申报组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核心要求
成果范围:聚焦师范生培养、教师专业发展、教师教育体系构建、校地协同基础教育改革等领域,需从省级教师教育改革项目(如“师范教育质量提升行动计划”等)中培育,且经不少于2年实践检验并获校级一等奖以上。
内容标准:突出解决教学实际问题,体现素质教育理念,具有创新性和示范性。特等奖需省内领先,一等奖需实践检验≥4年,二等奖需≥2年;一线教师主持比例≥70%。
材料规范:提交《申报表》、成果报告(≤8000字)、佐证材料、视频(≤20分钟)等(详见文件要求)。
二、申报流程与时限
成果主持人向所在学院(部)提交材料,5月20日前完成审核并排序推荐至教务处。届时学校组织专家评选推荐上报。
材料A4纸双面打印,交至办公楼512教务处何炜;电子版为PDF格式,视频MP4格式发至66271220@qq.com。
教务处
2025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