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所)、校属各部门:
根据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管理相关规定及年度工作安排,教务处将组织专家开展校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结项验收工作。为有序推进本次结项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项范围
2025年度校级教育教学研究立项课题及2024年度申请延期结项课题(名单详见附件1)。
二、结项材料提交要求
(一)课题结项书
统一使用通知中附件2填写,完整填写课题基本信息、研究开展情况、成果总结、经费使用情况等内容,签字盖章齐全,不得缺项、漏项、空项。
(二)课题研究报告
严格参照通知中附件3规范撰写,内容需贴合课题立项研究主
题,全面阐述课题研究背景、研究方法、研究过程、创新成果、实践应用成效、存在问题及后续改进方向等,正文字数不得少于10000字,排版规范、逻辑清晰、内容详实。
(三)相关研究成果佐证材料
对应课题研究成果提交佐证材料,主要包括正式发表的期刊论文、出版的教材、获批的教学成果奖、修订的课程标准、建设的教学资源、教改实施方案、实践应用证明等相关原创性、实质性研究成果,所有材料需真实有效,可追溯、可核验。
(四)材料报送规范
1. 纸质材料:所有结项材料统一装订成册,一式五份,由各二级学院(部、所)统一汇总审核、签字盖章后,报送至行政楼教务处513办公室。
2. 电子材料:结项书、研究报告、查重报告(查重率低于20%)、成果佐证材料扫描件等打包压缩,以“部门+课题负责人+课题名称”命名,统一发送至教务处专用邮箱:jiaowuchu1605@163.com。
三、材料提交时间及延期管理
(一)截止时间
本次课题结项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10月12日,逾期未提交材料且未按规定申请延期的课题,将视为自动终止研究,按结题不合格处理。
(二)延期申请要求
因特殊原因无法按期完成研究、不能按时提交结项材料的课题,须在2026年10月12日前以学院(部、所)为单位统一提交书面延期申请,经所在单位审核盖章后报送至教务处备案。
四、结项验收流程
(一)材料初审
教务处对各单位报送的结项材料进行集中初审,重点核查材料完整性、格式规范性、内容合规性。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将退回整改,逾期未完成整改的课题,不予进入后续验收环节。
(二)结项答辩评审
材料初审合格的课题,将组织专家开展现场结项答辩评审,由课题负责人汇报课题研究开展情况、核心成果、创新亮点及教学应用价值,专家现场提问、综合打分评审。具体答辩时间、地点及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五、相关要求
1. 高度重视,认真落实。各单位需高度重视本次教改课题结项验收工作,督促课题负责人对标立项要求,全面梳理研究成果,高质量完成材料整理报送工作。
2. 严格审核,严把质量。各单位须对本单位所有结题课题材料进行严格审核,杜绝敷衍应付、弄虚作假等情况,确保课题研究成果真实有效、贴合教改实际、具备应用价值。
3. 按时报送,规范流程。各单位须严格遵守材料报送时间及格式要求,统一汇总报送,确保本次结项验收工作有序高效完成。
教务处
2026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