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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艺术职业学院在线开放课程建设及管理办法

【来源: | 发布日期:2021-12-03 】

河南艺术职业学院

在线开放课程建设及管理办法(暂行)

为推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促进优质教学资源应用与共享,引导教师基于在线课程采取多元化的教学模式开展教学,培养学生自主学习能力,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在线开放课程建设应用与管理的意见》(教高[2015]3号),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建设目标

在线开放课程建设与应用旨在促进教师转变教育教学理念,激发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自主性,实现以教为主向以学为主转变、以课堂教学为主向课堂教学与课外教学相结合转变,深入推进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与创新。通过校内自建,逐步培育一批优秀的在线开放课程,力争建成省级和国家级在线开放课程。

二、课程立项

(一)申报条件

1.立项范围

学校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内设置的所有课程均可参与建设。

2.团队条件

(1)课程负责人应是学校在职在岗且具有讲师及以上职称的教师,同时连续讲授申报课程3年以上。

(2)课程团队由5人以上组成,团队成员职称、年龄结构合理,成员分工明确,应包括主讲教师和辅导教师(可兼任),能够保障线上线下教学的有序运行。

(二)立项程序

1.符合条件的课程,由课程负责人提出申请,填写《河南艺术职业学院在线开放课程立项申请书》(见附件1)。

2.教务处对申报课程进行审核,并按《河南艺术职业学院教学工作委员会章程》组织校内外专家进行评审。

3.校长办公会对评审结果进行研究通过后立项建设。

三、课程建设

(一)建设周期

在线开放课程建设周期一般为2年,自课程立项之日算起。

(二)课程面向

在线开放课程主要面向我校学生开放,支持课程向校外更广泛的人群共享。

(三)课程内容

1.课程内容应遵循高职教育教学规律,体现现代教育思想。无危害国家安全、涉密及其他不适宜网络公开传播的内容,无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内容。

2.课程团队应以知识点为基础进行课程设计和教学内容的组织。课程内容符合网络教学要求,便于开展碎片化交互式学习。

(四)课程资源

1.课程资源应包括课程简介、负责人介绍、课程标准、授课视频、演示文稿、教学课件、章节测试和作业、考试习题等教学活动必需的资源,以及满足教学和学生自主学习需要的参考资料。

2.每门课程应制作20个以上视频,每个视频时长一般为5~15分钟,总时长一般为100~300分钟。

3.各项资源具体要求参照《河南艺术职业学院在线开放课程建设技术规范》(附件2)。

(五)课程建设完成后必须在学校网络教学平台上线运行。

四、课程管理

(一)教务处职责

1.负责学校在线课程平台的建设和管理,防范和制止有害信息传播,保障平台运行稳定和用户、资源等信息安全,同时提供平台使用的技术培训与课程上线支持。

2.负责对在线开放课程的在线运行、实际应用、教学效果等进行跟踪监测。

3.负责将运行效果较好的在线课程推荐至河南省高等教育MOOC中心或爱课程等平台运行,并参加省级在线课程评选。

(二)课程团队职责

1.负责课程资源的上传、更新、维护等日常管理。

2.负责利用在线开放课程实施教学,开展线上答疑、考核、交流等活动。

3.负责根据需要每学期对课程内容(包括视频、试题、附加资料等)进行必要增补、修改或删除,保障上线课程教学质量。

五、课程验收

(一)验收条件

1.能按时完成各项教学资料的建设任务,课程教学资料完备。

2.课程上线运行顺畅,且至少完成一个学期的教学活动,教学效果良好。

3.符合《河南艺术职业学院在线开放课程评审指标》(附件3)的各项要求。

(二)验收程序

1.课程建设期满,课程团队结合《河南艺术职业学院在线开放课程评审指标》(附件3)进行自评,提交课程建设自评报告及相关支撑材料。

2.教务处对材料进行审核,并组织校内外专家对课程进行验收评审。

3.校长办公会对验收评审结果进行研究,学校发文公布验收结果,对验收合格的课程授予“校级在线开放课程”荣誉称号。

六、保障措施

(一)知识产权保障

校级在线开放课程属于教师职务作品,全部资源必须具有清晰的知识产权,且无知识产权争议。项目建设成果归学校所有,课程团队成员享有署名权。

(二)资金保障

1.建设经费

批准立项建设的校级在线开放课程,给予30000元经费支持,用于课程设计、调研,课程资源的制作、收集、整理、上线运行和维护等支出。

2.激励机制

(1)对验收合格的课程,学校给予建设团队10000元奖励,第一年按课程课时量的2.5倍计算。运行第二年按1.5倍课时计算,第三年按标准课时1计算。验收不合格的课程可申请延期一年,延期后验收仍不合格者,取消其建设资格,并取消课程负责人三年内申报其他教学建设项目的资格。

(2)被评为省级和国家级在线开放课程的,学校分别给予30000元和50000元奖励。

七、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附件:

1.河南艺术职业学院在线开放课程立项申报书

2.河南艺术职业学院在线开放课程建设技术规范

3.河南艺术职业学院在线开放课程评审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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