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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艺术职业学院实践教学管理办法

【来源: | 发布日期:2023-02-14 】

为全面贯彻执行国家教育方针,突出艺术类高职教育特色,强化学生职业能力培养,加强实践教学规范化管理,推进学校内涵建设,切实保证人才培养质量,特制订本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实践教学是职业院校人才培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环节,是培养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的主要方法和手段,是巩固专业知识、训练艺术素养、培养理论联系实际能力的重要途径。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的实践教学包括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实训、课程设计、艺术考察、写生、毕业设计(论文、创作、展演等)、劳动教育、军事训练等集中实践教学环节。

第三条各专业要根据课程、专业特点,遵循教育教学规律,对实践环节进行科学设计,开展各种形式的实践教学活动,构建完整的实践教学体系。

第二章组织管理

第四条实践教学工作在分管校长的统一领导下,由教务处和二级学院分工协作,逐级实施。

第五条教务处工作职责

(一)组织制订实践教学的发展规划。

(二)组织研究制定实践教学管理规章制度。

(三)制定全校的实践教学基地建设规划。

(四)审批实践教学活动项目。

(五)指导监督实践教学方案和实践教学大纲的实施。

(六)开展实践教学环节检查。

(七)为实践教学的顺利开展提供服务。

第六条二级学院工作职责。

(一)根据专业人才培养目标的要求,制定本学院实践教学实施方案。

(二)按照实践教学实施方案做好实践教学环节经费预算。

(三)负责组织实施实践教学所规定的教学任务。

(四)建设和完善校内外专业实践基地。

(五)做好实践教学教师队伍建设,以保障实践教学的正常进行。

(六)收集整理实践教学的有关资料和统计材料。

(七)根据学校实践教学管理制度,制定本部门实践教学的各项规章制度。

第三章实践教学过程管理

第七条实践教学环节必须严格按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执行。二级学院根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实践教学大纲,制定实践教学环节实施方案,并报教务处备案。实践教学方案一经确定不得随意改动,必须认真组织实施,保证实践教学实施方案的执行。

第八条实践教学大纲是进行实践教学活动的指导文件,开展实践教学,需按照人才培养方案的要求制定相应实践教学大纲。通常实践教学大纲的内容为:实践课程的目的与要求、实践内容、适用专业、学时(根据专业计划要求)及考核办法等。

第九条二级学院承担实践教学课程的教师或实验人员,应根据专业教学计划和实践教学大纲要求,于每学期开学前提交实践教学计划,内容包括实践教学的课程名称、学时、开课时间等。

第十条二级学院安排好实践教学所需的场地、设施、设备、工具、材料等准备工作,检查设施安全,消除事故隐患,保障实践教学的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第十一条开设实践课程或课程实训应有实践教材或实训指导书。实践教材或指导书由任课教师根据课程标准(实践教学大纲)确定,其主要内容包括实践课程的性质与任务、目的与要求、实践内容、过程及方法、考核标准、学时安排及注意事项等。

第十二条要加强实践教学活动学生的安全管理,实践教学活动开展前各二级学院必须向学生进行安全知识的宣传和讲解,强调安全的重要性,增强学生安全意识,确定带队教师为安全管理责任人。学生在实验实训室进行的实践教学活动要按照《河南艺术职业学院实验实训室安全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实践指导教师要在实践前向学生下达任务书,并督促学生做好准备工作。实践教学期间指导教师要认真负责、尽职履责,做好实践环节的指导、监督及情况记录等工作。实践教学结束后要及时做好实践环节总结和考评工作

第十四条教师指导学生实践活动,学生根据实践活动任务完成实践报告,进行自我评价。指导教师应对学生实践报告或实践成果进行批阅评价,并给出评定成绩。

第十五条规范实践教学的资料管理。主要包括:实践教学实施方案、实践教材、实践教学大纲、指导书、学生实践报告、实践总结及学生作品成果等。

第十六条每学期结束后二级学院将实践教学环节成绩报送教务处备案。

第十七条毕业生毕业设计及顶岗实习工作按照《河南艺术职业学院关于毕业设计、创作(论文)工作的相关规定》及《河南艺术职业学院学生顶岗实习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执行。

第四章成绩考核及评定

第十八条实践教学环节的考核主要考查学生学习态度、技能掌握情况以及在实践环节中所表现的基本素养和能力。

第十九条二级学院应根据专业培养目标和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要求,按实践教学环节内容制定相应的考核办法,并报教务处备案。

第二十条实践环节的考试或考核,应按实践教学大纲的要求进行。可采取提问、实际操作、项目制作等各种形式进行,并根据出勤情况、实践过程及实践报告等综合计算成绩。

第二十一条各类见习、实习、毕业设计(论文)、社会考察等实践教学成绩单独记载,不及格者应当重修。随课程开设的实训、实验等实践活动的成绩按比例记入课程总分,实践环节评分原则上要占课程总成绩的20%以上。

第五章实训教学质量管理

第二十二条各实验、实训室负责人每学期要对实验、实训教学情况经常进行自查考核,做出书面记录,重要内容要存档备案。

第二十三条二级学院应认真组织实践环节教学检查,对实践教学环节质量进行综合评价,对任课教师迟到、早退及脱岗等违纪情况按照学校相关规定处理。对学生在出勤、纪律、实践作风等方面的存在突出问题或严重违纪者,按照课堂纪律要求办理。

第二十四条学校教学管理和督导部门不定期巡查,对违规人员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第六章经费管理

第二十五条二级学院根据专业特点,科学编制实践教学年度经费预算,合理分配实践教学经费。经费预算要严格财务审批制度,要统筹预算执行,确保实践教学经费使用到位。

第二十六条二级学院要加强实践教学安全管理,学生外出实习必须按离校天数购买实习责任险或人身伤害意外险。

第二十七条经费支出范围,主要包括见习、实习期间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保险费、实习资料费、实习基地管理费等相关费用。

第二十八条二级学院行政负责人对本单位实践教学经费使用承担监管责任。院(部)教研室负责人是实践教学经费使用的直接责任人,对经费使用的合规性、合理性、真实性和相关性承担法律责任。

第二十九条加强财务管理,严格执行财务报销程序,不得利用虚假票据套取资金,不得通过编造虚假基地协议等方式挪用资金。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附件:1.河南艺术职业学院课程实训(实验)教学大纲

2.河南艺术职业学院课程实训(实验)指导书

3.河南艺术职业学院课程实训(实验)总结表

4.河南艺术职业学院学生外出实践审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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